小時候家樓下的商場,有一間小小的漫畫店; 只有大概幾十尺,卻大得幾乎裝載了我的整個青少年時期。老闆是個和氣的伯伯,我時常在裡面看五本,借一本,他也只是笑笑不語。
現在是低頭族年代,那時不只手機,電腦也無幾人有。即使現在於我,書,仍是拿在手上更有質感,書卷的清香或殘舊氣味,拿在手上翻閱的實在,比在電腦上看,來得醒神百倍。在沒電腦上載的年代,租借一本漫畫,竟要5元錢; 新漫畫還要6元。當然是不看白不看,就穿校服,站在走廊厚臉皮的一直讀。
今天一下升降機,就見到漫畫店那個豐滿的女子,許久不多了,人家不知還記得我否,我卻想衝去前頭跟故人打聲招呼。可惜她在跟朋友講話,沒看這邊; 我想點頭微笑亦無機會。與其說想她,不如說我是在想念那些年少無知的時光。人不能總活在過去,成功只留給為將來打算的人。可我如果沒有那些過去,那些回憶,人又靠什麼存活呢? 無情卻要裝有情。我想到小食店買個章魚丸,可是那裡,連同我跟你,已經什麼都不剩。